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

初戀

一口氣看完光禹寫的「給最初的愛」,忍不住問他,「如果我們沒再重逢,人生會是如何?」,他說「那就不會有眼前這兩個,有可能變成了四個..」,隨即他又說,「不過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,因為老天早已註定好一切了」
是的,「他」算是我的初戀,現在的先生、孩子的爹。
說「算」是因為,縱有許些的人來人往,最多僅是愫,似乎還談不上情,而這個「算」字,多少也有點酸意,因為遍嚐不到初戀該有的滋味。
儘管如此,我還是「認」了,就像我常跟他說的「放心,我會負責的」..
能不認嗎?誰叫我們之間的關係,糾纏不清,「我父親曾教過他」,「我兩個同學的哥哥,跟他是同學」,「我國中的好友,從小跟著他玩著扮家家酒,叫著他『倌人』」,如此的網絡,怕連蜘蛛看了也甘拜下風。而最糟糕的,還有那導致日後差點致命的關係,「在我父親教書生捱中,唯一受到的指控,便是來自他的母親,也就是我日後的婆婆」。於是,在交往六年後,我們還是抵禦不住來自雙方家庭的狂風驟雨,宣告破網!
只是,能不認嗎?分開兩年後,他又在光復節時「收復了失土」。
以為「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」,似乎說得太早..
在婆婆前來提親遭到父親的閉門羹;在父親說他沒反對只是不肯出席我的婚禮,我還是獨自走向紅毯那一端;那一刻我知道,我再也回不了頭。看著地毯那頭的他,我心想,你可別欺負我,別欺負我沒娘家可以訴苦..
生活在婚姻下的我們,就像齒輪般努力配合著轉速不停運行。平遂日子讓人感恩,也容易產生鬆懈,亦或是「想當然爾」有時忘了保養、上油,而更常忽略的是,因偶而咬合不順,而產生的鈍化及縫隙。以為愛可以包容一切,所以沒有學會體諒;以為情路很長,所以咨意揮霍,直到有天因懾於縫隙所投射出刺眼的光束時,才驚察它的碩大。
執手已二十餘載了!歲月的洗禮,讓我們學會站在有光的地方,並懂得,我們不再需如齒輪般配合,因為,我們已找到立足的圓心,胸懷著半徑的距離,只需隨著太極消長,自在運行!
至於他,眼下已是個戴著老花眼鏡的老頭了,不變的是,妳如果想要他買束花給妳,他一定會說「那我買塑膠花送妳好了」;妳想他送妳個鑽石,他一定會說「搞個石頭戴在手上有什麼意思勒」。只是,他不再邊燙衣服邊唱著「動不動就說愛我,也不問我要什麼」,而我也很久沒聽到我哼著「妳哄著孩子入睡,撿起滿地的玩具,收拾好零亂的房間,並且命令身邊的男人去刷牙洗臉,妳真的知道世上沒有什麼騎白馬的人,左手捧著鮮花右手拿著劍」。
至於那傳說中的「初戀的甜蜜滋味」,依然流傳在傳說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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